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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临汾市人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山西警方提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公民上网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不恶意造谣、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表示担忧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36岁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6月9日上午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同时,
对此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该贴发出后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到案后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经批评教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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